2023 年中国水果进口条件公告

根据泰国和中国之间的协议并符合当前形势,进口中国水果。

农业部关于中国水果进口条件的公告

为了遵守泰国和中国之间的协议并遵守当前形势。因此,农业部司长发布了关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水果的条件的通知。如下

进口中国水果的条件

1. 导入许可证

  • 需要农业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必须通过农业部的电子系统提交)。

2. 运输方式

来自中国的水果必须运往泰国。以以下运输货物的形式:

– 通过陆路,通过第三国。

-河道

– 乘飞机

3. 中国水果进口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进口方式和条件根据农业部公告

4. 水果必须没有泰国控制的害虫和活虫。
并且没有植物部分的混合,如叶子、树枝、杂草种子、植物残留物等。

5. 对果园和包装厂的要求

果园

  • 在农业部注册花园水果必须来自已在中国海关注册的花园或经中国海关认证并由泰国农业部注册的机构。

分拣厂

  • 在农业部注册的包装厂必须由在中国海关注册的包装厂或中国海关认证的机构办理。并已从农业部注册为包装厂。

6. 包装和标签要求

6.1 包装必须是全新且干净的。如果使用木质包装,则必须符合有关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6.2 标签在包装上显示必要的信息,必须耐用、防水并处于显眼位置。
易于验证,必须有英文或泰文文本。如下

– 出口公司名称

– 水果类型

– 果园登记号

– 包装厂注册号

– 包装日期

– 包含消息“Export to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 包含文本“Product of the 中华人民共和国”。

6.3 陆路或水路运输的水果必须装在密封的水果容器或温控容器中。
运输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不要打开容器。

6.4 水果空运它们必须包装在密封包装中,或者能够防止害虫逃逸。

6.5 通过第三国进口土地海关办公室水果容器的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泰王国的进口点之前一直处于完美状态。

7. 植物检疫认证

7.1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7.2 通过第三国进口土地植物检疫证书自签发之日起 10 天内有效。
证书

7.3 必须注明植物检疫证书上的声明。

7.3.1 通过第三国的陆路运输

– 进口水果:苹果、梨、葡萄、枣和柑橘类水果
提供附加文本,如下所示:

“这些水果符合《关于从中国出口到泰国的水果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和《关于中国和泰国之间通过第三国领土进出口水果的检验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

并指定检查日期。水果集装箱号、集装箱封条号和包装厂登记号。

– 如果导入上述水果以外的水果,请指定以下消息:

“这些水果符合《中国和泰国之间通过第三国领土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

并指定检查日期。水果集装箱号和集装箱封条号(如果水果已与农业部交换,还应注明包装厂的注册号)。

7.3.2 水运和空运

– 水果进口案例:苹果、梨、葡萄、大枣和柑橘类水果 (Citrus spp.)
指定以下消息:

“这些水果符合《关于从中国出口到泰国的水果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

– 如果进口上述水果以外的水果,则只需指定检验日期。

8. 进口检验

– 进口货物中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进口检验和检测。必须按照相关协议的规定采取行动。

– 当水果到达泰国王国的进口检查站时。在主管人员核实货物所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后,进行进口检验。

– 工作人员将根据适当的流程收集水果样本并检查以确认是否存在害虫。如果检测到活害虫,它会将害虫样本送到实验室进行物种分类,并且必须保留水果,直到知道实验室的结果。

– 如果检测到对泰王国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害虫、生物体或污染物,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否则必须将货物运出王国或销毁。
(业主应支付此类作的费用。

– 农业部有权下令将水果运出王国或销毁。
业主支付作费用。如果您发现以下任一情况:

1. 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植物检疫证书中规定的情况。

2. 容器密封不完整

3. 掺假来自其他国家的水果。

4. 水果容器在通过第三国运输过程中被打开或洗牌。


来源 :

https://www.agrinewsthai.com/news/5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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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2 月 681 日至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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